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时间:2024-10-15 10:10:26 点击:1329次
一、离婚所需资料概览
离婚所需的资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明材料、婚姻关系证明、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协议等。这些资料的准备是确保离婚程序合法、有效进行的基础。
二、详细资料清单及法条依据
1. 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用于核实身份信息。
结婚证: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官方文件,是离婚诉讼中不可或缺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 婚姻关系证明
单位、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部分地区或情况下可能需要,用于进一步确认双方的婚姻状况。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若之前有过法院介入的婚姻纠纷处理,需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 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协议
子女抚养权协议:明确双方对子女抚养权、探视权及抚养费用的分配和承担。
财产分割协议:列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价值及分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 其他必要资料
债务债权凭证:如借条、贷款合同等,涉及夫妻共同债务或债权的情况。
医疗证明:若一方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办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院传票及出庭通知: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需按照法院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出席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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