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流程
时间:2024-08-28 11:08:38 点击:782次
一、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未提出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二、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职工经工伤认定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当在医疗期满后6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三、工伤赔偿金的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工伤赔偿金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为本人工资的一定倍数。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医疗费用的实际发生额确定,一般为实际费用的一定比例。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工资标准确定,一般为工资标准的一定倍数。
四、工伤赔偿金的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八条,工伤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30日内,将工伤赔偿金支付给劳动者。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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